誰才是長久的合作夥伴?創辦人不是只看到投資人的錢,除了錢,應該要把眼光放更遠

作者:股東關係管理顧問 圓祐資訊副總經理王耀仟

 

當企業經營需要資金的時侯,面對新投資人提出的不合理條約,仍然會有人義無反顧的簽下去。因為創業者多半都是有著無可救藥的樂觀。他深信自己的經營能力,企業有光明未來,市場的獲利可期等等一切有利的條件;但經常結果是,不只沒有能幫助公司快速發展,反而徹底拖垮了企業,也讓創辦人被迫“浄身出戶”的離開,這個情況真的讓人扼腕嘆息。

 

其中一個知名的例子就是女星大S的前婆婆張蘭女士創辧的俏江南,俏江南餐廳2000年開始在大陸發展迅猛,是高端餐飲集團的代表。但是在發展的同時也需要更多的資金,擴大市場佔有率。傳言她因為簽下了所謂”對賭合約”,最終導致失去了俏江南。

 

但經過事後整理爬梳,整個過程應該是2008年俏江南準備做上市規劃,需要更多資金投入,所以找到鼎暉投資,由鼎暉投資投入2億的人民幣;站在專業投資機構的立場,鼎暉當然希望在最短的時間獲利了結。所以要求俏江南必須在2012年底前上市,否則就要按照年投資報酬率20%買回他的股份。或者就由鼎暉找人來買鼎暉的股權,如果賣完了鼎暉的股權,還不能達到原定的投資報酬率,那麼張蘭就要賣自己的股權,填補這中間的缺額。

 

結果2012年俏江南上市失敗,同時間餐飲集團的獲利也不如預期,張蘭拿不出原本答應買回鼎暉股權的錢,所以就只能看著第三方出面買走鼎暉的股權,後來還不夠,於是張蘭的股權也一併下去填坑了。所以嚴格來講,也不能說雙方在賭,只是新的投資人為了保障自己權益,訂下了一連串的投資條款,而張蘭女士沒有料到引發而來的骨牌效應這麼嚴重,最後讓她把整個俏江南都送出去了。

 

第二個案例是夏普與鴻海的結合,2008年金融海嘯爆發,夏普營運困難又加上台灣、南韓、中國大陸的液晶面板業崛起,使得它的面板價格暴跌,業績不振,財務的體質惡化加速了。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先生在2012年以他個人名義投資夏普的面版10代廠,這座工廠在兩年後就開始賺錢。2016年經過多次協商討論後,鴻海以總金額接近四千億日圓的價格,收購了夏普66%的股權。雙方有了更密切的合作。其實,這筆投資案除了錢之外,更重要是雙方也因此分享了更多的機會與資源。簡單的說,鴻海從原本只是幫知名手機組裝的代工廠,因此得到了夏普這個品牌,和高端的面板相關技術,也有了跨領域的市場。而夏普除了得到資金的援助,透過鴻海,也能在生產技術創新,產品升級,擴大通路獲得了幫助。

 

這裡我提出兩個結論,提供大家參考,第一點,關於合作前的充分評估,在孫子兵法裡說多算勝,少算不勝,而況於無算乎?這裡的算,就是考慮評估與準備;事前考慮的越周到,準備的越充足,成功的機會越大。更何況是沒有評估,那不就是在賭博了嗎?所以張蘭的例子,才會被人稱做對賭協議。再來,我想如果你問張女士和她的團隊,他們一定不承認自己是匆促的訂下協議,他們也是經過充份評估和調查的,那問題在那裡,問題就在我的第二個結論。

       

第二點,商業投資合作本來就是為了利益,為了雙方都獲得最大的利益,但什麼是利?易經裡有一句話說:利者,義之和也,義是義氣的義,和是調和的和;簡單的說,這句的意思就是雙方都得到合宜的收獲;投資就是為了獲利,什麼是最有利的投資,就是雙方都能對方的資源中獲得互補互利,就像夏普與鴻海的合作,除了資金之外,雙方也提供給對方有益的資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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